(2017)皖1322民初1177号
裁判日期: 2017-05-03
公开日期: 2017-06-30
案件名称
原告李新峰与被告张晒晒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萧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萧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新峰,张晒晒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安徽省萧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皖1322民初1177号原告:李新峰,男,1964年11月18日生,汉族,农民。被告:张晒晒,男,1988年6月30日生,汉族,农民。原告李新峰与被告张晒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于2017年3月1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新峰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张晒晒经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李新峰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为:1.要求被告张晒晒偿还借款本金110000元及违约金180000元计2900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16年5月10日,被告张晒晒向原告李新峰借款110000元,约定借期从2016年5月10日至2016年12月10日,若被告张晒晒逾期不还且到期后又不办理续借手续,双方同意由原告李新峰按日计收3%的违约金。李胜勇自愿为该笔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直至该笔借款还请。现借款期限已满,经原告催要,被告拒绝偿还,要求被告支付借款本金及违约金计290000元。李新峰针对其诉讼请求及庭审中陈述的事实和理由,向本院提交的证据为: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欲证明原告的诉讼主体和身份信息;2.借条二份,欲证明被告借款以及被告愿意用房子抵押的事实;3.收条一张,欲证明被告张晒晒收到李新峰人民币110000元。被告张晒晒经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向法庭提交证据。本院经审理认定的事实如下:2016年5月10日,张晒晒向李新峰借款110000元,借期期限自2016年5月10日起至2016年12月10日止。借条约定:张晒晒保证于2016年12月10日确定是到期全部一次还款或征得出借人同意的情况下重新办理续借手续,约定新的还款日。否则,视为借款人违约并承担借款人总额3%的日违约金。李胜勇为该笔借款承担担保责任。张晒晒同意用西地的房子作为抵押。2016年12月10日,张晒晒再次为李新峰出具借条,约定于2017年元月4日前再不给钱,西地楼属李新峰所有。其后,李新峰配锁到张晒晒抵押房居住未果。为此,李新峰要求张晒晒支付借款本金及违约金计290000元。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被告张晒晒借原告李新峰款,有借条为凭,事实清楚,被告张晒晒理应偿还。被告张晒晒在借条上约定:本借款人保证于2016年12月10日来出借处当面确定是到期日全部一次还款或征得出借人同意的情况下立即重新办理续借手续,约定新的还款日。否则,视为借款人违约并承担借款总额的3%的日违约金。2016年12月10日,被告张晒晒又为原告李新峰重新打一借条,重新约定2017年元月4日前还清借款如不给钱,西地楼属李新峰所有。重新签订的借条没有约定违约金也没有约定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因此,原告李新峰要求被告张晒晒支付违约金180000元,未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证明,其主张本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原告李新峰要求被告张晒晒偿还借款本金110000元,本院予以支持。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张晒晒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李新峰借款本金110000元;二.驳回原告李新峰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650元,减半收取2825元,由原告李新峰承担1753元,被告张晒晒承担1072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忠心二〇一七年五月三日书记员 徐小虎附:本案适用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