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0204民初826号
裁判日期: 2017-05-03
公开日期: 2017-10-25
案件名称
秦小阁与吴彪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开封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秦小阁,吴彪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豫0204民初826号原告秦小阁,女,汉族,1990年7月15日出生,住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被告吴彪,男,汉族,1986年11月5日出生,住河南省开封市。本院在审理原告秦小阁诉被告吴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本案需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李梦洁二〇一七年五月三日书记员 郑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