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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吉0605执197号

裁判日期: 2017-05-03

公开日期: 2017-05-23

案件名称

穆海涛与张晓松婚姻家庭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白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吉0605执197号穆海涛:申请执行人穆海涛与被执行人张晓松婚姻家庭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吉0605民初232号民事调解书,申请人现已撤销申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之规定,本案终结执行。执行员 : 程 阳二〇一七年五月三日书记员 :刘玉山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