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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苏0684执3365号

裁判日期: 2017-05-03

公开日期: 2017-07-13

案件名称

徐建辉与周卫国民间借贷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苏0684执3365号申请执行人:徐建辉被执行人:周卫国关于申请执行人徐建辉与被执行人周卫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执行标的为人民币65650元、申请执行费人民币885元。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徐建辉向本院表示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完毕,法院可以结案。据此,本院作出的(2016)苏0684民初6774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本案执结。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三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