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124执恢788号
裁判日期: 2017-05-03
公开日期: 2018-06-24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湖南双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宁乡县职业中专学校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宁乡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乡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宁乡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124执恢788号湖南双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宁乡县职业中专学校本院执行的湖南双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宁乡县职业中专学校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宁乡县职业中专学校自动履行,执行金额(或执行内容),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五月三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