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1524执242号
裁判日期: 2017-05-03
公开日期: 2017-06-06
案件名称
开源环保有限公司与山东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法院
商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商城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开源环保有限公司,山东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豫1524执242号申请执行人开源环保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商城县产业集聚区。法定代表人:杨允鑫,该公司董事长。被执行人山东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章丘市明水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东首。法定代表人方润刚,该公司董事长。开源环保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山东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诉前财产保全一案,被执行人山东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执行本院(2016)豫1524民初1456号民事判决书。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冯郁峰执行员 刘 辉执行员 岳昌启二〇一七年五月三日书记员 李孟华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