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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陕0921执194号

裁判日期: 2017-05-03

公开日期: 2017-05-06

案件名称

陈某某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市分公司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汉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汉阴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陕西省汉阴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陕0921执194号陈某某:对于你申请执行关于你诉被告陕西东唐运输发展有限公司勉县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市分公司自觉履行了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决定本案执行完毕,做结案处理。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三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