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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津0105执保150号

裁判日期: 2017-05-03

公开日期: 2017-08-21

案件名称

王伟;赵欣新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津0105执保150号申请执行人:王伟,男,1963年12月29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和平区。被执行人:赵欣新,女,1984年11月3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河北区。王伟申请执行赵欣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津0105民初2507号民事裁定书,该案已保全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王喆二〇一七年五月三日书记员  吴珊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