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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吉0622执912号

裁判日期: 2017-05-03

公开日期: 2017-05-27

案件名称

路铁良罚金执行裁定书

法院

靖宇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靖宇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路铁良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文书内容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吉0622执912号被执行人:路铁良,男性,住抚松县露水河镇。本院在执行路铁良罚金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裁定如下:终结(2013)靖刑初字第24号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关慧二〇一七年五月三日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  胡军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