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吉0622执912号
裁判日期: 2017-05-03
公开日期: 2017-05-27
案件名称
路铁良罚金执行裁定书
法院
靖宇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靖宇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路铁良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文书内容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吉0622执912号被执行人:路铁良,男性,住抚松县露水河镇。本院在执行路铁良罚金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裁定如下:终结(2013)靖刑初字第24号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关慧二〇一七年五月三日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 胡军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