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1481执恢111号
裁判日期: 2017-05-03
公开日期: 2017-05-26
案件名称
吴新杰与李军闽民间借贷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乐陵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乐陵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鲁1481执恢111号申请执行人吴新杰被执行人李军闽申请人申请执行吴新杰被执行人李军闽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据(2013)乐商初字第483号民事判决书进行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李军闽以房屋折抵债务,且申请执行人吴新杰认可对本案执行完毕。故(2013)乐商初字第483号民事判决书于2017年5月3日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乐陵市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五月三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