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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0381执266号

裁判日期: 2017-05-03

公开日期: 2017-06-20

案件名称

蔡才与张立重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裁定书

法院

公主岭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公主岭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蔡才,张立重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吉0381执266号申请执行人蔡才,男,现住吉林省公主岭市。被执行人张立重,男,现在押。本院在执行蔡才与张立重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一案中,现因被执行人张立重在押服刑,经查被执行人张立重现无财产可供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法院(2016)吉0381刑初74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审判长  林万福审判员  曹 魏审判员  李 顺二〇一七年五月三日书记员  李英杰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