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0381执266号
裁判日期: 2017-05-03
公开日期: 2017-06-20
案件名称
蔡才与张立重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裁定书
法院
公主岭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公主岭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蔡才,张立重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吉0381执266号申请执行人蔡才,男,现住吉林省公主岭市。被执行人张立重,男,现在押。本院在执行蔡才与张立重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一案中,现因被执行人张立重在押服刑,经查被执行人张立重现无财产可供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法院(2016)吉0381刑初74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审判长 林万福审判员 曹 魏审判员 李 顺二〇一七年五月三日书记员 李英杰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