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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皖0321民初1105号

裁判日期: 2017-05-03

公开日期: 2017-06-12

案件名称

周官宝与蒲万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怀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怀远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周官宝,蒲万雷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二百一十二条,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百二十七条

全文

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皖0321民初1105号原告:周官宝,男,1976年12月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怀远县。被告:蒲万雷,男,1974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怀远县。原告周官宝与被告蒲万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2月2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周官宝及被告蒲万雷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周官宝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房租55000元;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2014年6月10日,原、被告签订网吧转让合同,合同第八条规定:“网吧房租每年55000元,每年房租于每年的12月5日一次性付清下一年,房租从2014年6月9日到2017年12月14日止。”2017年度的房租,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以种种理由拒付。被告蒲万雷辩称,原被告确实签订了网吧转让合同,但被告记不清合同如何约定房租的给付时间的,被告的网吧转让合同已经丢失。经审理查明:2014年6月10日,原告周官宝作为转让方与作为受让方的被告蒲万雷签订网吧转让合同。该合同第八条约定:网吧房租每年55000元,每年房租于每年的12月5日一次性付清,房租从2014年6月9日到2017年12月14日止。2014年6月11日,在该条款中增加了“下一年”,使该条款变成:网吧房租每年55000元,每年房租于每年的12月5日一次性付清,下一年。房租从2014年6月9日到2017年12月14日止。该合同签订后被告先后给付了2014年6月9日至2015年度的房屋租赁费。2016年1月,原告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2016年度房屋租金55000元,经本院调解,双方约定被告蒲万雷于2016年6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2016年度房屋租金55000元。现原告再次起诉至本院,要求被告支付2017年度房屋租金55000元。本院认为,原、被告签订的网吧转让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应属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网吧转让合同第八条对网吧占用房屋的租赁费用、租赁期间及租赁费用的支付时间进行了约定,原被告对租赁费用及租赁期间无争议,本院予以认定。原被告对租赁费用的支付时间有争议,虽然该条款中关于租赁费用的支付时间表述有歧义,但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及被告在租赁期间已支付租赁费用的时间,结合本地房屋租赁的租赁费用支付习惯,原告的诉讼主张成立。综上,原告要求被告支付2017年度房屋租赁费用55000元,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二百一十二条、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百二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蒲万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周官宝支付2017年度房屋租金55000元;二、案件受理费1175元,减半收取588元,由被告蒲万雷负担。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尚凯飞二〇一七年五月三日书记员  李又兮提示:1、宣判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提出上诉的,应将上诉状提交承办人;2、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二百二十六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第二百二十七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内容的补充】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