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京03民辖终208号

裁判日期: 2017-05-03

公开日期: 2017-05-18

案件名称

黑河中兴牧业有限公司与北京皕格林进出口有限公司等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案由

委托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京03民辖终208号本院2017年2月27日对上诉人黑河中兴牧业有限公司与与被上诉人北京皕格林进出口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刘龙九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7)京03民辖终208号管辖权异议民事裁定书中,文字有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将文书第一页第十五行至第十八行“上诉人黑河中兴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牧业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北京皕格林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皕格林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6)京0105民初41584号管辖权异议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的内容补正为“上诉人黑河中兴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牧业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北京皕格林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皕格林公司’)、原审被告刘龙九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6)京0105民初41584号管辖权异议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审判长  刘险峰审判员  张 灵审判员  黄 粲二〇一七年五月三日书记员  胡鸿远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