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鄂0106民初2384号
裁判日期: 2017-05-03
公开日期: 2017-05-28
案件名称
周莉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空间无限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周莉,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空间无限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案由
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鄂0106民初2384号原告:周莉,女,汉族,1973年8月13日,住武汉市武昌区。被告: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武珞路627号。主要负责人:周赤龙,该院院长。被告:空间无限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东信路SBI创业街8-803室。法定代表人:范斌,该公司总经理。本院在审理原告周莉诉被告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空间无限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原告周莉于2017年4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周莉提出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依法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周莉撤回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10元,应减半收取5元,本院予以免收。审 判 员 徐 倩二〇一七年五月三日法官助理 冉 珺书 记 员 王文兴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