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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684执保196号

裁判日期: 2017-05-03

公开日期: 2017-08-11

案件名称

黄建兵、曹善冲民间借贷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通 知 书(2017)苏0684执保196号张锦春:关于你与被申请人黄建兵、曹善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你的诉讼保全申请采取了保全措施。查封被申请人黄建兵名下位于海门市常乐镇鼎盛路185、187、189、191、193、195号房屋及土地、查封被申请人黄建兵名下位于海门街道中南世纪城84幢1001室房屋及土地;查封被申请人曹善冲名下位于海门市常乐镇鼎盛路131号房屋及土地,查封时间为三年,至2020年3月16日至。查封被申请人黄建兵名下车牌为苏F×××××号车辆;查封被申请人曹善冲名下车牌为苏F×××××号车辆,查封时间为二年,至2019年3月16日止。冻结被申请人的账户(实际冻结人民币9691.28元),冻结时间为一年,至2018年3月21日止。如需继续查封、冻结,须于期满前一个月向本院提出申请,如不申请继续查封、冻结,则自行解除查封、冻结,后果自负本案已保全完毕。特此通知。二○二○一七年五月三日联系人:施建辉联系电话:151627900330513-6890****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