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1402执保173号
裁判日期: 2017-05-03
公开日期: 2017-05-16
案件名称
申请人刘维军被申请人王小东、张娜民间借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德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刘维军,王小东,张娜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全文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鲁1402执保173号申请人:刘维军,男,1968年8月17日出生,汉族,住德城区运气一公司堤岭宿舍127号1号楼2单元102号。被申请人:王小东,男,1974年7月14日出生,汉族,住德城区青龙潭小区10号楼1单元102号。被申请人:张娜,女,1982年5月25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系王小东妻子。本院在执行申请保全人刘维军与被申请人王小东、张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我院已作出(2017)鲁1402民初1082号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查封被申请人王小东、张娜名下共有房产德州经济开发区三八东路北侧市商务中心东汇大厦A号楼11层1101号、1102号、1103号、1104号、1105号、1106号、1107号、1110号、1111号共九套房产。(轮候查封三)查封被申请人王小东名下房产位于青龙潭小区10号楼1单元1层西户。产权证号:S163575。(轮候查封三)查封被申请人王小东、张娜名下房产长庄乡大院村,产权证号:G33183、S87866长庄乡大院村,产权证号S87859、G33176长庄乡大院村S87861、G33178长庄乡大院村,产权证号:S87864、G33181长庄乡大院村,产权证号G33177、S87860长庄乡大院村,产权证号:G33179、S87862.长庄乡大院村,S87863、G33180.以上是第三封。查封被申请人长庄乡大院村,产权证号:S87865、G33182.第五封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审判员 胡 东二〇一七年五月三日书记员 张兆龙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