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5执931号
裁判日期: 2017-05-03
公开日期: 2017-05-07
案件名称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席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津0105执931号申请执行人: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被执行人:席洋,男,1985年10月29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东丽区。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执行席洋罚金一案,执行依据为(2016)津0105刑初299号刑事判决书,该案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王喆二〇一七年五月三日书记员 吴珊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