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赣0702执2118号
裁判日期: 2017-05-03
公开日期: 2017-08-27
案件名称
黄玮、温文婷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赣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黄玮,温文婷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赣0702执2118号申请执行人黄玮,女,汉族,1973年4月24日生,住赣州市章贡区。被执行人温文婷,女,汉族,1976年12月5日生,住赣州市章贡区。本院在执行黄玮与温文婷借款纠纷一案中,现因被执行人温文婷暂无履行能力,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赖国海审判员 胡永辉审判员 何建明二〇一七年五月三日书记员 傅 龙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