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行申309号
裁判日期: 2017-05-03
公开日期: 2018-07-12
案件名称
金国庆、史怀珠等108人驳回再审通知书
法院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河南省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2017)豫行申309号金国庆、史怀珠等108人:你们因诉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不服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豫01行终747号行政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经审查认为,你们在一审起诉状中要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枫杨办事处履行法定职责,查处城中村改造中的违法行为,但城中村改造存在一系列的行政行为和事实行为,你们在一个案件中要求审查多个行政行为及提出多项诉讼请求,不具备起诉条件。原一、二审裁定驳回起诉的结果正确,应予认可。你们申请再审的理由不能成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现驳回你们的再审申请。望服判息诉。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三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