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鄂0302民初5480号
裁判日期: 2017-05-29
公开日期: 2018-08-03
案件名称
杜超辉与徐明贵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十堰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杜超辉,徐明贵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全文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鄂0302民初5480号原告:杜超辉,男,1961年1月26日生,汉族被告:徐明贵,男,1967年4月24日生,汉族,现羁押于十堰市看守所。本案在审理原告杜超辉与被告徐明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徐明贵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刑事拘留,该案尚未审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审判员 杨志勇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李 新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