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482民初3422号
裁判日期: 2017-05-28
公开日期: 2017-06-28
案件名称
马某与段某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常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马某,段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苏0482民初3422号原告马某,男,1966年7月12日生,汉族,住常州市金坛区。被告段某,女,1968年3月6日生,汉族,住常州市金坛区。原告马某诉被告段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5月28日公开进行了审理,并于2017年5月28日依法作出裁定,因本案涉及到个人隐私,本案裁定书不在互联网公布。审判员 顾建中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龚秋韵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