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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482民初3422号

裁判日期: 2017-05-28

公开日期: 2017-06-28

案件名称

马某与段某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常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马某,段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苏0482民初3422号原告马某,男,1966年7月12日生,汉族,住常州市金坛区。被告段某,女,1968年3月6日生,汉族,住常州市金坛区。原告马某诉被告段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5月28日公开进行了审理,并于2017年5月28日依法作出裁定,因本案涉及到个人隐私,本案裁定书不在互联网公布。审判员  顾建中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龚秋韵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