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0282执恢618号
裁判日期: 2017-05-27
公开日期: 2018-05-30
案件名称
张建平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慈溪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慈溪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282执恢618号张建平:岑建康:申请执行人张建平与岑建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4)甬慈商初字第01279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张建平在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7年05月27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共计支付了82916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7)浙0282执恢618号案件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承办人:陈明旭电话:0574-6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