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川0823执378号
裁判日期: 2017-05-27
公开日期: 2017-11-17
案件名称
夏某与杨某离婚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剑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剑阁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川0823执378号夏某、杨某:申请执行人夏某申请执行杨某离婚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夏某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川0823民初99号民事调解书,于2017年4月2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杨某支付彩礼款15000.00元及项链一条。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杨某向申请执行人夏某主动履行全部义务。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