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05执18号
裁判日期: 2017-05-27
公开日期: 2017-06-27
案件名称
张彬、渭源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甘肃省天水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甘05执18号渭源县人民政府、张彬:张彬不服渭源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一案,被执行人张彬收到本院执行裁定书后,渭源县人民政府强制进行了搬迁,渭源县人民政府渭政行征(2015)第116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确定的内容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发送:渭源县人民政府张彬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