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冀01执370号
裁判日期: 2017-05-27
公开日期: 2017-11-16
案件名称
韩彦锋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河北省石家庄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协 助 冻 结 存 款 通 知 书(2017)冀01执370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营业部:根据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冀01刑初字冻第68-13号冻结令,关于韩彦锋在你行6226093110104437账户的存款3404.19元,请暂停支付12个月(从2017年5月27日起至2018年5月26日止)逾期或解除冻结后,方可支付。附:(2016)冀01刑初字冻第68-13号冻结令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本院地址:石家庄市北二环西路191号邮编:050061联系人:万晓东姚云豹联系电话:8586****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