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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藏0202执49号

裁判日期: 2017-05-27

公开日期: 2017-06-15

案件名称

米玛卓拉与殴珠加措分家析产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日喀则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米玛卓拉,殴珠加错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西藏自治区桑珠孜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藏0202执49号申请执行人:米玛卓拉,女,28岁,藏族,日喀则市人,现住日喀则市桑珠孜区。被执行人:殴珠加错,男,36岁,藏族,日喀则市人,现住日喀则市。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米玛卓拉与被执行人殴珠加措分家析产纠纷一案中,本院对被执行人殴珠加措采取强制执行,已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5)桑民一初字06号西藏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洛桑旦增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索朗平错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