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黑1182执240号

裁判日期: 2017-05-27

公开日期: 2017-07-24

案件名称

吕文学与张彦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五大连池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吕文学,张彦平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1182执240号申请执行人吕文学,被执行人张彦平,本院在执行吕文学与张彦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吕文学撤回执行申请,案件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款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件终结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齐峰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张博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