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7民终304号
裁判日期: 2017-05-26
公开日期: 2017-06-07
案件名称
罗青、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番禺支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分公司及姚雅杰、沈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南省常德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罗青,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番禺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分公司,姚雅杰,沈磊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