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晋0824执371号
裁判日期: 2017-05-26
公开日期: 2017-06-13
案件名称
王盛、薛林波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法院
稷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稷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稷山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晋0824执371号王盛、薛林波:本院执行的王盛申请执行姚建立、XX、兰泽功、薛林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申请人王盛共收到被执行人薛林波案件执行款110000元,本案关于申请执行薛林波部分已全部执行完毕。审判员 张淑菁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邢聪柳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