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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晋0824执371号

裁判日期: 2017-05-26

公开日期: 2017-06-13

案件名称

王盛、薛林波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法院

稷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稷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稷山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晋0824执371号王盛、薛林波:本院执行的王盛申请执行姚建立、XX、兰泽功、薛林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申请人王盛共收到被执行人薛林波案件执行款110000元,本案关于申请执行薛林波部分已全部执行完毕。审判员  张淑菁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邢聪柳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