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黑行申147号

裁判日期: 2017-05-26

公开日期: 2017-09-29

案件名称

王天才与齐齐哈尔市卫生和生育计划委员会不履行法定职责纠纷一案的行政裁定书

法院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

当事人

王天才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7)黑行申147号再审申请人(一审起诉人、二审上诉人)王天才,男,1963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再审申请人王天才因诉齐齐哈尔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齐齐哈尔卫计委)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不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黑02行终117号行政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王天才申请再审称,2011年10月31日,双河劳教所携带王天才的血样去齐齐哈尔市第二医院(以下简称二院)化验,二院病历记载为考虑乙肝恢复期,与2011年12月21日至27日齐齐哈尔市第七医院作出的乙型肝炎病毒性中度的诊断不符。王天才就二院超范围经营提起民事诉讼,因齐齐哈尔卫计委未答复二院是否超范围经营,一、二审均被驳回。现提起行政诉讼,应予立案。请求撤销一、二审裁定,对本案立案受理。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不服信访工作机构依据处理信访事项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的复函》第二条规定,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据《信访条例》作出的处理意见、复查意见、复核意见和不再受理决定,信访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本案中,2015年9月6日,齐齐哈尔卫计委在给王天才的答复中说明,对其提出的关于二院内科医生、公安医院内科医生超范围治疗病毒性肝炎和皮肤病一事,前期有过答复,不再受理。王天才提起本案诉讼实质是对齐齐哈尔卫计委上述不再受理答复不服,请求齐齐哈尔卫计委再作答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复函规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二审裁定不予立案正确,王天才提出的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综上,王天才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王天才的再审申请。审判长  畅春松审判员  李秀华审判员  付 峰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肖 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