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辽0204执2606号
裁判日期: 2017-05-26
公开日期: 2017-07-18
案件名称
移送机关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与被执行人迟振鹏信用卡诈骗罪、交通肇事罪一案执行决定书
法院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辽0204执2606号移送机关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与被执行人迟振鹏信用卡诈骗罪、交通肇事罪刘毅711231X12293514一案,本院经审查认为,被执行人迟振鹏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迟振鹏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高峰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