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陕0113刑初509号
裁判日期: 2017-05-26
公开日期: 2017-06-22
案件名称
徐宇飞、王茂功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补正笔误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法律依据
全文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6)陕0113刑初509号被告人徐宇飞、王茂功、冯铭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本院于2017年5月22日作出(2016)陕0113刑初509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判决书第五页第十七行的“被告人冯铭以(法定代表人)”应为“被告人冯铭(法定代表人)以”。原判决书第二十四页第六行的“因与事实不符”应为“经查属实”。审 判 长 宋浮潇人民陪审员 张志兴人民陪审员 吕彩玲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书 记 员 彭 京打印:相丽华校对:彭京20**年月日送达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