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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陕0113刑初509号

裁判日期: 2017-05-26

公开日期: 2017-06-22

案件名称

徐宇飞、王茂功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补正笔误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法律依据

全文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6)陕0113刑初509号被告人徐宇飞、王茂功、冯铭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本院于2017年5月22日作出(2016)陕0113刑初509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判决书第五页第十七行的“被告人冯铭以(法定代表人)”应为“被告人冯铭(法定代表人)以”。原判决书第二十四页第六行的“因与事实不符”应为“经查属实”。审 判 长  宋浮潇人民陪审员  张志兴人民陪审员  吕彩玲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书 记 员  彭 京打印:相丽华校对:彭京20**年月日送达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