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02民监13号
裁判日期: 2017-05-26
公开日期: 2017-09-11
案件名称
王玉萍、苏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法院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山东省青岛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
当事人
王玉萍,苏艺
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鲁02民监13号申诉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王玉萍。被申诉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苏艺。申诉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王玉萍与被申诉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苏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8月19日作出(2016)鲁02民终4631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本院审查认为,该案应予再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二百零六条规定,裁定如下:一、本案由本院再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审判长 翟连颇审判员 王 键审判员 邹 伟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杨仁和书记员 任盛楠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