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4执1623号
裁判日期: 2017-05-26
公开日期: 2017-07-12
案件名称
徐广昊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04执1623号徐广昊:本院在执行没收被告人徐广昊罚金一案中,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津0104刑初55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经本院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17)津0104执1623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汪若磊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明 亮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