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川0623民初1225号
裁判日期: 2017-05-26
公开日期: 2017-07-03
案件名称
杨廷秀诉钟志宽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中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中江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川0623民初1225号本院于2017年5月15日对原告杨廷秀诉被告钟志宽离婚纠纷一案作出的(2017)川0623民初1225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2017)川0623民初1225号民事判决书中案号“(2016)川0623民初1225号”补正为“(2017)川0623民初1225号”。审判员 张兴明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秦洛杉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