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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0623民初1225号

裁判日期: 2017-05-26

公开日期: 2017-07-03

案件名称

杨廷秀诉钟志宽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中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中江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川0623民初1225号本院于2017年5月15日对原告杨廷秀诉被告钟志宽离婚纠纷一案作出的(2017)川0623民初1225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2017)川0623民初1225号民事判决书中案号“(2016)川0623民初1225号”补正为“(2017)川0623民初1225号”。审判员  张兴明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秦洛杉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