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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0603执1289号

裁判日期: 2017-05-26

公开日期: 2017-06-15

案件名称

德阳东汽建设置业有限公司商砼分公司与德阳市通达安装建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德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德阳东汽建设置业有限公司商砼分公司,德阳市通达安装建筑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川0603执1289号申请执行人:德阳东汽建设置业有限公司商砼分公司被执行人:德阳市通达安装建筑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德阳东汽建设置业有限公司商砼分公司与被执行人德阳市通达安装建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义务。本案现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2016)德仲字第87号仲裁裁决终结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肖忠炜审判员  邹赤波审判员  罗 晖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曾桂雯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