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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辽0204民初2036-3号

裁判日期: 2017-05-26

公开日期: 2017-09-29

案件名称

曲仕强与被告付军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曲仕强,付军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辽0204民初2036-3号原告:曲仕强,男,1958年10月1日出生,住大连市沙河口区。被告:付军,男,1968年2月26日出生,住大连市沙河口区。原告曲仕强与被告付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唐利群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经审查,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唐利群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王志伟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