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辽0204民初2036-3号
裁判日期: 2017-05-26
公开日期: 2017-09-29
案件名称
曲仕强与被告付军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曲仕强,付军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辽0204民初2036-3号原告:曲仕强,男,1958年10月1日出生,住大连市沙河口区。被告:付军,男,1968年2月26日出生,住大连市沙河口区。原告曲仕强与被告付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唐利群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经审查,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唐利群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王志伟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