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5执934号
裁判日期: 2017-05-26
公开日期: 2017-05-31
案件名称
李国辉;陈明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津0105执934号申请执行人:李国辉,男,1977年10月29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河北区。被执行人:陈明祥,男,1965年5月2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河东区。李国辉申请执行陈明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津0105民初1150号民事调解书,该案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现予以报结。特此通知。执行员 李国艳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吴 珊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