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1621民初1157号
裁判日期: 2017-05-26
公开日期: 2017-09-01
案件名称
马金锋与张绍东、孙枫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扶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扶沟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马金锋,张绍东,孙枫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河南省扶沟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豫1621民初1157号原告:马金锋。被告:张绍东。被告:孙枫。本院在审理原告马金锋诉被告张绍东、孙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长 翟红卫审判员 张继超审判员 张立强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XX华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