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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1621民初1157号

裁判日期: 2017-05-26

公开日期: 2017-09-01

案件名称

马金锋与张绍东、孙枫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扶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扶沟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马金锋,张绍东,孙枫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河南省扶沟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豫1621民初1157号原告:马金锋。被告:张绍东。被告:孙枫。本院在审理原告马金锋诉被告张绍东、孙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长  翟红卫审判员  张继超审判员  张立强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XX华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