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桂0502执134号
裁判日期: 2017-05-26
公开日期: 2017-08-23
案件名称
蔡超文、朱春耘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法院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海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桂0502执134号蔡超文、朱春耘本院执行的蔡超文申请朱春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