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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津0116执20226号

裁判日期: 2017-05-26

公开日期: 2017-07-17

案件名称

王家展、天津城投滨海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家展,天津城投滨海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津0116执20226号申请执行人王家展,男,1981年4月29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滨海新区。被执行人天津城投滨海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烟台道1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749138503N。法定代表人陈伟,总经理。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家展与被执行人天津城投滨海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对被执行人天津城投滨海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应当履行的义务已经强制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津0116执20226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包瑞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李伟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