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0404刑初119号
裁判日期: 2017-05-26
公开日期: 2017-10-18
案件名称
王某1投放危险物质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赤峰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某1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内0404刑初119号公诉机关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王某1,女,1966年12月24日出生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民身份号码:×××,汉族,文盲,农民,户籍登记住址:赤峰市松山区大庙镇刘营子村**组***号,捕前住:赤峰市松山区大庙镇刘营子村**组***号。无前科。2016年9月23日因涉嫌犯投放危险物质罪被赤峰市公安局松山区分局刑事拘留;2016年10月4日被赤峰市公安局松山区分局取保候审。2017年3月10日经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同年3月17日由赤峰市公安局松山区分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赤峰市松山区看守所。辩护人李某,内蒙古红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松检公诉刑诉〔2017〕9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1犯投放危险物质罪,于2016年4月2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征得王某1同意,适用简易程序,于2017年5月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刘宁、隋伟华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某1及辩护人李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9月份期间,被告人王某1在赤峰市××区南侧,因邻里关系与被害人左某产生矛盾,先后两次使用洗脸盆、喷雾器向左某家门前村公路南侧种植的葱上喷洒高毒性农药危害公共安全。针对上述指控的事实,公诉机关在法庭的主持下,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出示、宣读了相关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1无视国家法律,投放危害性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投放危险物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行为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系坦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提起公诉,提请本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1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定性均无异议。李某的辩护意见为:对被告人王某1之行为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不持异议。王某1具有以下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1.王某1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系坦白;2.王某1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社会危害性小,没有再犯罪的危险;3.王某1系初犯偶犯无前科劣迹,本次犯罪未造成严重后果,且已得到被害人谅解。综上,恳请法庭对王某1减轻处罚。经审理查理,2016年9月份中下旬的一天,在赤峰市××区,被告人王某1因自家门前空地归属问题和同村村民左某发生争执并相互厮打。第二天,王某1将”杀虫药”与水勾兑后用脸盆泼洒至左某种植在赤峰市××区南侧的葱上,第三天,王某1再次将”杀虫药”与水勾兑后用喷雾器喷洒至左某种植的葱上。经赤峰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在现场提取的王某1家里农药、喷雾器和左某房子外前的葱上检出甲基异柳磷成分。2016年9月23日,王某1被公安机关拘传到案。案发后,被害人左某为王某1出具谅解书,对其犯罪行为予以谅解,并请求法院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上述事实,被告人王某1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受案登记表,证人左某、王某2、廖某、林某的证言,现场勘查检验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扣押决定书、扣押笔录、扣押清单,提取笔录、提取痕迹、物证登记表,赤峰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赤公(司)鉴字[2016]第2208号物证检验报告,谅解书,犯罪嫌疑人归案情况说明,户籍信息及被告人王某1的供述等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1在公共场所投放毒害性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本院予以支持。王某1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系坦白,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被害人左某对王某1的犯罪行为予以谅解,可对其予以从轻处罚。辩护人李某的辩护意见成立,本院予以采纳。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对其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王某1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谢飞飞审 判 员 董晓磊人民陪审员 赵文君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书 记 员 倪秀文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