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粤0606民初6920号

裁判日期: 2017-05-26

公开日期: 2017-08-03

案件名称

广州市满亿弹簧有限公司与广东利迅达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佛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广州市满亿弹簧有限公司,广东利迅达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

加工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粤0606民初6920号原告:广州市满亿弹簧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法定代表人:黄耀南。委托诉讼代理人:姚文杰,广东金羊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广东利迅达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法定代表人:霍锦添。原告广州市满亿弹簧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利迅达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5月10日立案。原告广州市满亿弹簧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广州市满亿弹簧有限公司自愿撤回对被告广东利迅达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是其对诉讼权利的自由处分,未违反法律规定和损害他人权益,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广州市满亿弹簧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26.43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广州市满亿弹簧有限公司负担。审判员  王成春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卢致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