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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辽1224民初2110号

裁判日期: 2017-05-25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原告刘某某诉被告王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昌图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昌图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某某,王某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辽1224民初2110号原告:刘某某,女。诉讼委托代理人:刘国峰,系昌图县维权法律服务是法律工作者。被告:王某某,男。案由:离婚纠纷。不上传文书理由:离婚案件。审判员  张轶军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石敬东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