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辽1224民初2110号
裁判日期: 2017-05-25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原告刘某某诉被告王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昌图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昌图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某某,王某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辽1224民初2110号原告:刘某某,女。诉讼委托代理人:刘国峰,系昌图县维权法律服务是法律工作者。被告:王某某,男。案由:离婚纠纷。不上传文书理由:离婚案件。审判员 张轶军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石敬东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