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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赣0323执恢12号

裁判日期: 2017-05-25

公开日期: 2017-11-29

案件名称

欧阳明无因管理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芦溪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芦溪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赣0323执恢12号谢尚清、欧阳明:本院执行的谢尚清申请欧阳明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欧阳明自动履行2724元,申请执行人已领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