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6执1113号
裁判日期: 2017-05-25
公开日期: 2017-05-31
案件名称
刘淑平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06执1113号被执行人:刘淑平,女,1970年12月7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红桥区。被执行人刘淑平罚金一案,执行依据为(2016)津0106民初275号刑事判决书,该案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伊德普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董 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