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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1282民初1484号

裁判日期: 2017-05-25

公开日期: 2017-06-12

案件名称

李立东与张化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肇东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肇东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立东,张化成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肇东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黑1282民初1484号原告:李立东,男,住肇东市。被告:张化成,男,住龙江县。本院在审理原告李立东诉被告张化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原告未能如期交纳本案的诉讼费,经催缴后,仍未交纳诉讼费用,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和《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审判员  刘彦斌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李焕文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