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1282民初1484号
裁判日期: 2017-05-25
公开日期: 2017-06-12
案件名称
李立东与张化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肇东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肇东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立东,张化成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肇东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黑1282民初1484号原告:李立东,男,住肇东市。被告:张化成,男,住龙江县。本院在审理原告李立东诉被告张化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原告未能如期交纳本案的诉讼费,经催缴后,仍未交纳诉讼费用,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和《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审判员 刘彦斌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李焕文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