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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0183执恢105号

裁判日期: 2017-05-25

公开日期: 2017-10-19

案件名称

佟艳福申请执行哈尔滨帽儿山暖气片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终结裁定书

法院

尚志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尚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佟艳福,哈尔滨帽儿山暖气片有限责任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尚志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0183执恢105号申请执行人佟艳福,男,1978年12月9日生,汉族,个体户,住哈尔滨市。被执行人哈尔滨帽儿山暖气片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尚志市。法定代表人梁斌,总经理。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尚志市人民法院2016年11月8日作出的(2016)黑0183民初3392号民事调解书,申请人同意延期履行并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尚志市人民法院(2016)黑0183民初3392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审判长 张 惠审判员 邵明生审判员 刘世飞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司宪武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