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1303执1057.号
裁判日期: 2017-05-25
公开日期: 2017-12-17
案件名称
谢永兰、南阳市第一运输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豫1303执1057.号谢永兰:本院受理你申请执行南阳市第一运输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已自觉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4)宛龙靳民初字第11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