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津0105执1246号

裁判日期: 2017-05-25

公开日期: 2017-05-31

案件名称

魏鹏;天津市金品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津0105执1246号申请执行人:魏鹏,男,1981年11月21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西青区。被执行人:天津市金品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河北区。法定代表人:周立志。魏鹏申请执行天津市金品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执行依据为津河北劳人仲裁字【2017】第0007号仲裁裁决书,该案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王 斌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刘亚丽 来自: